日前,安居法院公開審理全區首例拒不執行判決、裁定罪案件。被告人楊某林因犯拒執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,緩刑一年。區依法治區辦邀請區人大代表、區政協委員現場見證,邀請部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參與旁聽,并“特邀”部分被執行人旁聽庭審。
法院審理認為,楊某林對人民法院的判決、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,情節嚴重,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、裁定罪,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。因被告人楊某林到案后自愿認罪認罰,家屬在庭審前代為履行了案涉還款義務,可從輕、從寬處罰。最終,楊某林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,緩刑一年。
據了解,該案件的審理不僅有力打擊了“老賴”規避執行、逃避執行行為,進一步樹立了司法權威,同時為下一步繼續加大拒執犯罪打擊力度、進一步壓縮“老賴”生存空間、更加有效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、加強基層法治建設、為實現切實解決執行難工作目標奠定了良好的基礎。
“起到很好的教育作用,能夠極大地震懾有能力拒不執行的犯罪活動,同時也能夠體現司法為民、以人民為中心,體現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、正義。”區人大代表 區司法局副局長許洪晏說。
“此次刑事判決,也是給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決、裁定的被執行人敲響警鐘,希望他們以此為戒,盡快履行生效判決、裁定確定的義務。” 安居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李良權說。(文/李佩洋)